1. 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皆無使用期限。禮券須有本公司董事長章、商品禮券須有本公司董事長章及受託銀行專用章始生效;電子商品禮券於金額核發至載具後始生效。
  2. 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之券面金額僅供兌貨使用,除依第6點辦理退券外,不得兌換現金。
  3. 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於非開立本公司統一發票之櫃位(H&M、Bershka、海底撈、湯姆熊及美食街部分櫃位)恕不適用。
  4. 持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於館內消費皆可參與館內促銷活動及停車辦理。
  5. 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交付持有人時皆已開立發票,兌貨時僅開立金額為零之銷貨明細單。
  6. 購買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後,如欲辦理退券,請持原購入全數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退還(商品禮券券號需相符)及統一發票至原銷售單位辦理。本公司將依實付金額(總券額扣除購買折扣)並收取3%手續費後辦理退款,約於14個工作天內匯款至指定銀行帳戶。
  7. 禮券、商品禮券若遺失或被竊,恕不掛失或補發;電子商品禮券取得將存放於個人APP,個人所屬帳號及支付密碼請妥善管理,勿透漏給他人使用,若因個人管理因素導致權益受損,本公司不負保管責任。
  8. 禮券、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,偽造、變造或行使、交付經過偽、變造者,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  9. 電子商品禮券餘額可於卡友服務中心及使用中友百貨APP進行查詢。
  10. 商品禮券、電子商品禮券發售面額交付台中商業銀行信託財產專戶,專款專用。商品禮券信託期間同券面使用說明所載(信託期限皆大於一年),亦可於台中商業銀行官網進行商品禮券信託查詢;電子商品禮券信託期間自交付持有人帳戶起算一年。